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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五中学校本课程开发规划
 
发布时间:2013-10-1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秦久红
 

常州市第五中学校本课程开发规划

20103月修订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基【200117号)中指出:“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设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校本课程是国家课程标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开发有利于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提高课程的适应性,有利于学校办出特色,有利于尽可能满足学生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有利于实现学生的主动、生动全面发展。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给学校的特色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新的舞台。学校坚持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本,以兴趣性、拓展性为主,发展学生个性为目标,以让课程适应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原则,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特色以及丰富的资源优势,认真做好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带动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课程开发、管理、评价、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和谐发展。

一、校本课程开发目标

1、总目标:

以校本课程建设推进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以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拓展学生发展的空间,凸显学校办学特色。

2、学生发展目标:

在知识、品质、能力、个性等方面得到比较和谐、全面、可持续的发展,使学生的发展有更广阔的空间。

1)健全学生人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热爱学习,兴趣爱好广泛,至少学一门形成自己特长的课程。

3)学会观察和思考,学会质疑和探究,形成良好的学习品质。

4)动手实践,增强劳动意识,培养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师发展目标:

学会学习、学会反思、学会创新,成为实践的研究者,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组织与实施

1、成立校本课程开发研究领导工作小组。

  长:李振亚

职责: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决策人和负责人,负责校本课程的总体规划、宏观调控及全面的研究和实施。

副组长:万志勤 秦久红 盛红

职责:组织实施校长决策,负责校本培训,检查校本课程实施,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组织教师编写校本教材和安排教师上课,实施课程计划。对校本课程的研究和实施进行指导、评估,调查、分析学生对校本课程的需求情况并根据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进行适时调整,对校本课程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督查。

成 员:各教研组长

职责:(1)构思并制订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做好指导、研究、实施、评估等工作。(2)制订校本课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考核。(3)组织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理论学习,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4)积累课改资料,及时提供教改信息。(5)经常深入校本课程实施课堂,指导开课、听课、评课工作,和实施教师一起研究情况,帮助他们及时总结。(6)做好校本课程实施的经验或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三、校本课程开发

1、基本原则

1)人本性原则。校本课程观的核心思想是以尊重人的个性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把促进学生各项基本素质全面发展作为课程设计的中心,以整体、优化的课程结构观为核心内容,在课程选择使用上以人为本,重视学生的学习需求,尤其重视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使学生的学习需求得到尊重和满足。

2)整体性原则。校本课程的开发要从整体上把握课程的目标与结构,校本课程的开发,学科课程应得到充分重视,活动课程应成为校本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潜在的课程资源,重视隐藏在课内外和校园文化中潜在的课程因素及对学生发展的作用,使学生有较广泛的兴趣爱好及特长。

3)发展性原则。校本课程开发的发展性原则是针对校本课程的价值而出台的,课程最大价值在于促进学生成材、教师成长、学校发展、社会发展。学校利用自身资源,构筑有本校特色的适合学生发展的特色课程。

4)科学性原则。深入系统地学习与课程改革相关的理论,借鉴外来的有益经验,结合本校实际,实事求是,以科学的精神和严谨的态度,解决实验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边实验边总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校本课程的内容模块

学校校本课程从内容上依据德育、艺术、体育、科学、数学、技术、语言文学、人文社会八大学习领域设置八个模块。每一个模块下设立若干个供学生选择的既可相互独立、也可相互联系的专题。各个模块下的专题设置范例见附表1

3、程序

1)调查。开发小组根据模块及专题的要求,对学生的发展现状和学校、社区的各项教育资源进行调查评估,进行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

2)申报。开发小组根据专题的目标任务,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提出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在相应时间内提交校本课程计划,校本课程计划包括课程类型、名称、课程参考资料、目标、涉及学科、课时数、考核方式、课程大纲或教材等。

3)审定。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实施领导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校本课程计划,根据科学性、可行性等标准进行审定。

4)实施。经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实施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校本课程,由教导处列入校本课程实施计划,付诸实施。

四、校本课程的实施

实施流程

1)选课。教导处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公布每个年级开设的校本课程方案(即专题)及授课教师,供学生选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填报选课志愿表。为便于统筹安排,每位学生可选报两个专题。教导处对学生的志愿表进行统计汇总。为提高教学效益,一般情况下,凡选择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暂不开设。

2)排课。教导处制订各年级校本课程开设计划,并将校本课程的开设排入总课表,开学前下发到每个班级。每个年级的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一(两)课时,一学期按18周安排。在公布课表的同时,要公布授课教师、学习地点。

3)上课。教师或教师小组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校本课程教学组织的要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要求相同。要建立临时班级、组,加强考勤和考核。教师要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课程内容,调整教学方式;学生应根据教师的要求,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与学习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4)考核。每一专题学习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向教导处提交课程实施总结。对学生的考核可采用测试、小论文、实验、设计、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折算成学分,纳入学生学期成绩考核之中。统计学分说明,1、第一学期、第二学期:过程学分:能积极参加选修课,学习态度认真,得学分2-3分。成绩学分:成绩考核合格得1分,良好得2分,优秀得3分。奖励学分:各类获奖(如论文、作品、竞赛)在吴江市获奖得1分,在苏州市获奖得2分,在江苏省获奖得3分,需有获奖证书。总学分=(过程学分+成果学分+奖励学分)/2,但不能低于2分。2、学年总学分=第一学期总学分+第二学期总学分,但不低于4分,不高于6分。

五、校本课程的评价

1、对教师评价

1)成立校本课程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题的检查评价。

2)完善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申报制度。

3)教师组成校本课程开发团队,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4)对校本课程的评价,应重视过程性评价,旨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及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

5)各任课教师每学期需对学生的学习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评价学生对该学科学习的兴趣需求、学习效果等。

6)对于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在评比的基础上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2、对学生的评价

1)学生校本课程成绩评定采用学分制,每位学生三年所学课程的最低学分为6学分。

2)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学班学生的考核,并根据学生学习态度、考核考查成绩,认定学分,报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

3)出勤率未能达到规定课时的80%者,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4)凡不能修满校本课程最低学分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

5)凡在国家、省级、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均可免修相应类别的校本课程,即可获得一定的学分,但最多不能超过6学分。

六、校本课程实施保障

 1、学校对参加校本课程研究的教师在外出学习、教学研究、校本教材编写等方面提供物质支持。

2、设立校本课程实施的研究及奖励经费。

3、学校对教师进行必要的课程理论培训。

4、保证实施教师的研究时间,研究空间。

5、鼓励教师撰写心得体会,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

6、在教师考评上充分肯定教师校本课程实施的成果。

7、学校对实施教师应做好各类设施的提供,为校本课程的顺利开设准备物质条件。

8、对教师开发的校本课程,学校应组织评选,优秀的校本课程,铅印成册,并予以奖励。教师开发出的校本课程的成果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

9、根据师资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造条件,让教师认真参与培训,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有成效,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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