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规范办学随机督查情况的汇报规范办学随机查访情况的通报
局属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近期,督导室派遣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局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进行了随机查访,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一、放学时间过晚。部分学校在17:35以后,才开始学生离校;少数学校九年级到18:20后放学,以致部分学生离校较晚,有个别学校少数学生在19:00左右离校,存在安全隐患。
二、上晚自习情况。有两所学校部分非寄宿生参加晚自习,且有一所学校晚自习时间过长(超过2小时)。
三、占用假日上课。少数学校利用双休或假日,借各种名义,用不同形式,组织学生补课、辅导、“导学”等等。
四、作业负担过重。受访学生反映,家庭作业量较多,有的要做到22:30,甚至更晚,学生睡眠时间不够。
如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应立即停止,严格按照规范办学要求,认真整改。
现就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
二、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
三、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请各学校按要求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要随意增减课时,将“四表”(课职务表、课程总课表、作息时间表、体育活动课表)上墙和上网。特别强调,在国庆期间不得进行违规补课等活动。我们将继续加强巡查,对严重违规办学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