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纯洁校园教育环境,规范教辅资料(含练习)(以下简称资料)征订,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各年级每门学科教辅资料均从常州市《高中教辅用书推荐目录》中选订,原则上一教一辅。
二.资料的选定,由所在年级备课组集体商议,备课组长提交教研组长确定,教导处汇总审核,校长室审定、签字;电子稿交基教处备案。
三.每学期初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家长所选资料名称、定价、实价,学生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订,学校代购。
四.每学期结束时各备课组要根据所定资料使用情况,由备课组长填写《教辅资料使用情况反馈表》。
五.资料费用在每学期结束前下发结算清单,从学生代办费中列支。费用按实际支出向学生结算。
六.教辅资料由常州市新华书店提供,教导处负责分发。
七.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为学生征订任何资料。
八.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