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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水,善待人的基本权利——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五周国旗下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顾琳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善待水,善待人的基本权利》。
  河流。闪亮的水花,汹涌的激流。席卷着泥土,运载着生命,蜿蜒奔流在荒野上。水给了我们绿色、生命和希望。
  联合国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奠定了一个依法治水、管水和用水的总体框架;但是,在这个有关生命之源的节日里,我们却乐观不起来。
  校园一楼盥洗室内有这样一幅宣传画:家园的“家”字上如水滴般的一点不断往下掉落便成了墓冢的“冢”字。这已然不是危言耸听,不知从何时起,烟囱冒着黑烟、污水肆意乱流,连海水也失了蔚蓝。
  我们知道欠债必须还钱,因为那是民法的要义;我们知道伤人性命必须负刑事责任,因为那是刑法的规矩。可是,似乎没人真正重视污染一片水域、浪费几滴水珠的后果,因为人们心中自有一杆“侥幸”的秤:水就像母亲,人类孩子般肆意的浪费或污染,并不会轻易引发刑事责任的追究。于是,水法规章就像人人可捏的软柿子,成了可有可无的软法。
  可是,法的力量从不仅是源自规范符号的外在表象,而是每一位社会成员发自内心的遵从。在水源奇缺的以色列,我们见证到了惜水如金的“滴灌”,体会到节水马桶的妙招,这不但是缺水现实的压力使然,还是通过法律内化到心灵的公民素养。
  今天,我们大多数人看到自来水哗哗地流淌时,我们都能上前把水龙头拧紧。当然,我们可以做得还有很多。当我们泡上一壶茶,在夕阳的窗下读一本好书时,请不要忘记用那剩余的茶汁浇灌窗前盛开的兰花;当妈妈把我们的校服洗得洁白如新时,请不要忘记帮她把剩水拎到卫生间,方便冲洗厕所;当你看到别人往河里倒垃圾、扔废电池时,请记得主动上前制止。
  水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是联合国国家人权宣言所规定的公民应该享有的诸多权利中的一种,是每一个国家、团体、组织、个人不能忽视、剥夺的毋庸置疑的基本权利。善待水就是善待人的基本权利。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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